婚前婆婆出资大部分购买的房子给儿子结婚,以

2021-03-01 18:24:32

  这套房子,是婆婆、小文共同出资,并且登记小文名字,是在小文婚前购买。所以,这套房子属于小文的个人财产。至于全款还是贷款、婚后是否还贷,那是关于贷款的计算问题,与房子的产权无关。

  婆婆之所有有卖房的要求,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推测:因为这套房子里面,有一部分是婆婆的养老金,把家里全部存款拿出来给儿子买的房,所以婆婆的意识里,这套房子她是有很大“贡献”的,所以提出这种要求。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视为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也有判例判定是对子女的借款(即便没有借条)——

  如果是赠与。除非子女发生类似不赡养、虐待等行为,否则赠与是无偿的,要不回来。从题主描述的情况中,不存在此类问题。

  当初婆婆肯拿出自己的退休金给儿子买房,我们还是要从正面理解:婆婆对儿子是充满关爱的。至于什么重男轻女之类的思想,这个没法改变,也控制不了。

  在小文夫妻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为老人租一套好点的房子,估计老县城租金也不会太贵。

  注意:要避免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来与老人讲道理,例如“卖了房子我们去哪儿住?”——这会让婆婆觉得子女自私、不顾及她的感受,肯定起冲突。

  如果买新房,房子写婆婆名字,房子一卖一买、加上到时候再过户,还得缴不少费用,这些钱咱们何必白花?——老人嘛,有时候还是比较在意一些费用的。

  我们给你安排一个住着舒服的地方,经常回去看看你。现在这套房子这么大,什么时候想回来住,我们一直给你留着房间,来了我们就伺候你——老人有时候吃“软”,哄哄老人,又不是骗,老人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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