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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起做工作”要求整合县乡村监督力量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7-22 06:14:07 丨 阅读次数:

   落实“一起做工作”要求整合县乡村监督力量工作要点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明确,“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赵乐际同志来湖南调研时也强调,县级纪委监委要强化一体理念、系统思维,树立“一起做工作”思想。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讲话精神和条例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必须坚持内涵式发展,在整合基层力量上持续探索、深入挖潜。

  

向更深层次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各地普遍开展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基本实现县乡一体、分片管理、联动协作。有的地方还存在权限不清晰、协作不紧密、乡镇力量“掏空”、考核管理“粗放”等问题。要强化一体理念,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注重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强化协作配合。要明晰职责定位,厘清县乡职责边界,确保一体化机制下乡镇纪委主要精力放在监督上,重要监督和留置案件由县级以上纪委监委统筹。要推动基层延伸,探索建立“县乡村联动、一体监督”格局,形成“大+小”片区管理模式。

  

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数量占公务员数的8.4%。要“用好”县级力量,特别是注重统筹机关、派驻、巡察力量,解决机关“人少事多”矛盾突出、派驻机构监督力量分散的问题。要“用精”片区力量,借助片区协作平台,集中县乡优势兵力,运用到重要问题线索查办、重要专项节点监督上。要“用上”村级力量,调动村纪检委员积极性,在“三资”管理、土地征用流转、工程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发放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

  

以更严要求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效能,关键在人。要做到“应配尽配”。严把干部准入关,推动县级现有编制充实到位、乡镇落实专职专岗要求、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二职合一”。要落实“应训尽训”。坚持分级分类,开设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课程,开展以干代训、跟班锻炼,实现对镇村纪检监察力量培训全覆盖。要坚持“应考尽考”。做实县乡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转化考核成果,拓宽晋升渠道。开展村纪检委员履职考核,推动落实激励、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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