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死村民山羊,保险公司赔偿后,死羊到底

2021-03-13 08:54:33

  羊到底归谁所有要看保险公司在赔偿过程中是“全额赔偿”还是“折旧赔偿”,如果是全额赔偿,那么羊理所应当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果是“折旧赔偿”,那么羊归原所有者所有。

  随后民警、保险公司均赶到现场进行责任划分和理赔事宜,最终在几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经过称重,该羊重达71斤,保险公司按照怀崽山羊的市场价赔偿了3000元给村民。

  此次事故中山羊的最终归属在网上掀起一番热论,有人认可保险公司带走山羊的决定,有人则认为山羊应该归货车司机所有,有的网友则表示应该归羊主人所有,各方意见不一。

  那么交通事故致山羊或其他家畜死亡的情况下,家畜一定是归保险公司所有吗?其实不是,这牵扯到“残值归属”的问题。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按照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是“全额”的,即“一包再包”,甚至赔偿是超出受损标的价值的,那么标的物就应该归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带走死羊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比如在上文事例中,该怀崽山羊的市场评估价格是3000元,假设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1000元,这显然不足以弥补村民的损失,距离损失差距还有2000元。

  其实死羊残值归村民所有或者归保险公司所有都有据可依,关键就看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是否是“全额赔偿”,如果是全额赔偿,那么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残值当然归保险公司所有;但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远不及受损标的物的实际损失,那么死羊残值归村民所有,或者至少村民应该行使一部分残值主张。

  但无论何种情况下,司机是不可能带走死羊的,除非司机不报保险而与村民私下解决,否则在损失已经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情况下,司机再获得额外的利益就属于“不当得利”,违背了财产保险的经营原则,客观上会导致被保险人纵容甚至希望保险事故的发生,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当然了,在这种具体案例中,一般死羊是由原羊主所有的,即便是保险公司在全额赔偿的前提下,究其原因无非在于“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既然已经将人家的羊撞死了,还有什么理由索要死羊呢?倘若原羊主计较起来,再将未来10年大羊产小羊、羊毛等经济价值计算在内,那么赔偿金额恐怕就不是三千两千能解决的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默认倒霉,不仅需要赔偿,而且还带不走残值,为了一头死羊走法律程序着实也不够浪费时间和精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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