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锦裳发纺织有限公司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
10月13日,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作出盛府综罚字﹝2022﹞407015HB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锦裳发纺织有限公司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项及第二款,罚款10万元。
苏州锦裳发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陈月英,住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北旺村3组。